欢迎访问中国普法网

中国普法网

中国普法网 > 律师入门 >

“醉酒驾驶救妻”,法院:构成紧急避险,不负刑责!

www.nnntw.com 2024-12-31 刑事辩护

“醉酒驾驶救妻”,法院:构成紧急避险,不负刑责!


来源:江苏高院、交汇点


深更半夜,老婆忽然发病晕倒,因住在偏远乡村,救护车不可以准时赶来,醉酒老公陈某无奈之下开车将老婆送往医院救治,被警方当场查获。检察机关以危险驾驶罪对陈某提起公诉。江阴法院觉得,陈某的行为构成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最后,检察机关撤诉。


据了解,这是江苏第一块因构成“紧急避险”而被依法撤诉的“醉酒驾驶”危险驾驶案,在全国也极为罕见。


深夜醉酒驾驶老公送病重老婆就诊被查


这起罕见的醉酒驾驶案发生在2018年12月7日晚上。为了庆祝老婆过生日,陈某邀请朋友到住处吃晚饭,自己也喝下了红酒。到夜里11点多,陈某老婆想上楼休息,忽然倒地口吐白沫、昏迷不醒,陈某随即让女儿拨打120求救。120回复,附近没急救汽车,要从别处调车,具体到达时间不可以确定。


因状况紧急,家人和邻居又没驾驶证能开车,出租车一时间也联系不到,陈某只得自己驾驶私家车,将老婆送到了附近医院抢救。随后,陈某被警方当场查获。经鉴别,陈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23mg/100m1,远超醉酒驾驶标准。


检察机关涉以危险驾驶罪提起诉讼


公安机关固定有关证据后,将该案移送至江阴市检察院。检察机关经审察觉得,陈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诉请法院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其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法庭上,陈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他和辩护人提出,本案事出有因,他因老婆昏倒、120急救车不可以准时赶到,才开车送老婆就诊;案发时已近深夜,路上行人较少,驾驶路途较近,未发生事故,社会风险性较小;他归案后如实供述,悔罪态度较好,无前科劣迹,请求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构成紧急避险不负刑责


法院觉得,虽然被告人陈某客观上推行了在道路上醉驾机动车辆的行为,但其行为构成紧急避险,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法官表示,案发时,陈某认识到老婆正面临生命危险,迫不能已才醉驾的,是在必要限度内推行避险行为,符合紧急避险的各项条件,他的行为也构成法律意义上的紧急避险,应不负刑事责任。


基于这种共识,2019年底,江阴检察院决定依法对陈某撤回起诉;数日后,江阴法院裁定,依法准许检察机关撤回起诉。


法官说法:为什么构成“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别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能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这种行为的认定很严格,需要拥有以下条件:1.需要发生了现实危险;2.需要是正在发生的危险;3.需要出于不能已损害另一法益;4.具备避险意识;5.需要低于必要限度导致不应有些损害。


在本案当中,陈某老婆忽然摔倒,昏迷不醒、口吐白沫,生命权益正处于威胁之中,可视作正在发生现实危险;当时陈某所在乡村有的偏远,医院一时间又不可以准时派出救护车,他身边又无其他合法驾驶员,最后醉酒后驾驶车的行为,实在是不能已而为之。


“从主观上看,被告人推行醉驾的行为,并没风险社会公共安全的故意,反而具备使处于生命危险的老婆准时得到医治的好动机。考虑到当时的具体情境,陈某推行醉酒驾驶对公共安全的损害程度相对较小,且未发生交通事故,符合紧急避险所须拥有的多项条件。所以,应当认定陈某的行为是紧急避险,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交警执法时对“紧急避险”的认定很慎重


对于陈某的醉酒驾驶违法行为,在法院作出裁定之前,公安机关已经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吊销其汽车驾照,且五年内不能重新获得汽车驾照。


据悉,在平时执法时,考虑到“紧急避险”所满足的条件需要极高,譬如很难准确学会“病重程度”等原因,各地交警在执法时对“紧急避险”的认定也会很慎重,会从严把握,只有在极少数状况下,从人性化执法的角度会从宽处置。


本案主审法官也再三强调,“本案中发生的‘醉酒驾驶救人’,有其罕见的特殊性。在现实当中,紧急避险要结合事发时的实质状况、当事人动机、行为后果等等综合考量,一般适用状况极少。”在此提醒公众,遇见紧急状况时,第一要遵守法律,第一时间向公安、卫生、消防救援等专业力量求助。

Tags: 刑事案件

热点排行
热门推荐
热门城市
安徽 北京 北海 长春 长沙 成都 大连 东莞 大理 福建 福州 广东 广西 贵州 贵阳 广州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合肥 杭州 吉林 江苏 江西 昆明律师 辽宁 兰州 宁夏 南京 南宁 青海 上海 山西 山东 四川 陕西 沈阳 苏州 深圳 天津 唐山 无锡 威海 武汉 厦门 西安 云南